站在科技與人文的交叉路口,社交產品應該勿忘初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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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常常在思索科技與人文的關系,一個很顯著的問題是:盡管我們這個時代已經擁有非常發達的通信網絡,還有各種各樣的社交通訊工具,但是整個社會的人際關系反而有種越來越疏遠越來越冷漠的感覺。這到底是為什麼呢?難道科技沒有讓物理層面的距離概念得到弱化麼?難道科技沒有讓溝通變得更容易嗎?我認為這是一個非常復雜難以馬上作答的問題,首先讓我們從“人類之間為什麼要進行交流溝通行為”這個小問題來入手。人之所以為人,正是因為人類這個種群內部存在著比其它種群更為緊密更加文明的“連接關系”。這種連接關系不是指“個體脫離群體之後能不能繼續生存下去”的概念,而是指“個體根本不會想到要去脫離群體而去獨自生活”的概念。因為前者在大多數的動物種群中也普遍存在,而後者卻隻有人類所獨有:擁有低等智慧的動物種群隻能考慮到眼前的“競爭壓力”十分巨大,雖然脫離群體有難以生存的危險,但是如果不脫離群體就意味著馬上步入死亡(同類相殘),所以動物個體在這種情況下一般都會選擇脫離群體;擁有高等智慧的人類群體,一方面由於文明進步人類之間已經很少發生同類相殘的事件,另一方面即使個體在群體中面臨較大的生存危機,但是在人類個體的潛意識裡還是有“脫離種群而獨立生活的危險性遠遠高於在種群之內茍活”的基本生活常識,所以一般情況下人類個體都不會選擇主動脫離群體。在解釋完“讓人之所以為人的連接關系”之後,真正的問題是:人類種群和個體之間是通過什麼辦法來實現“緊密而文明的連接關系”的呢?答案顯而易見,那就是交流溝通行為。人類之間首先通過交流溝通來傳遞思想化解分歧,人類種群因此獲得瞭“緊密而文明的連接關系”,從而能夠不斷地發展壯大。人類社會從茹毛飲血的遠古時期發展到“基本實現公平與自由”的現代時期,群體概念經歷瞭從“族群”到“國傢”再到“全球一體化”的演進過程,種群或個體之間的“連接關系”也一直都是朝著越來越緊密的方向來發展。理論上講,人與人之間在宏觀方面的“連接關系”越是緊密,那麼在現實中人與人的“實際關系”也應該越是親密才對。但是當代社會中的實際情況恰好相反,具體就是在開篇當中講到的那樣。到底是哪裡出瞭問題呢?是人們不再有交流溝通的需求瞭嗎?還是交流溝通的難度變得更大瞭呢?當下的時代還遠遠沒有達到生產力高度發達供應遠遠大過需求的程度,人們還必須要不斷的加強合作努力生產才能保證整個種群的基本物資需求。而科技也為人們帶來瞭更加高效的通訊網絡和更加便捷的通訊工具,人與人之間溝通交流的行為過程顯然沒有因為科技的發展而變得更加困難——至少在“普通的溝通交流需求”層面來講是這樣的。人們的交流溝通需求也有“普通或特殊”的區別嗎?我認為是有的,就像人們的閱讀需求也有淺層和深層之分:有的人喜歡看那些“沒有營養”的宮廷戲或者在起點網上看那些亂七八糟的玄幻小說,這部分用戶隻註重作品的故事性而對其它方面沒有過多要求;另一部分人則對這些電視劇和小說嗤之以鼻,專門喜歡看一些像“心靈捕手”這樣看似平淡其實很有內涵的電影或者小說,這部分用戶最享受在看電影時內心深處那種與故事情節產生共鳴的過程;或者是同一個人在不同的情況下會產生不同層次的閱讀需求,這種現象應該是最為普遍的。與閱讀需求類似,人們對於交流溝通的需求也可以按照深淺程度大致劃分為:淺層交流需求和深層交流需求。我們可以把日常生活中與與傢人同事朋友的普通交流看作是一種“淺層交流需求”,而當你遇到涉及到人生重大轉折或者重大心理問題時,就會產生一種強烈的渴望與他人進行交流但往往又難以實現的“深層交流需求”。深層交流需求的重要性不僅僅在於這種需求的強烈程度,更在於這種需求在通常情況下很難得到滿足。換個角度來看,人們通常可以在“環境條件較為寬松”的情況下與他人進行“相對淺顯”的交流溝通行為,但是隻有當人們對所處的環境非常信任的時候,他們才願意進行“深度交流”行為。這種“足夠信任”的交流環境通常也非常難以遇到,大多都是靠真實世界中的親密人際關系來創造,例如閨蜜或者知己。讓我們回到最初的問題上來:為什麼在我們擁有諸多社交通訊工具的時代背景之下,這個社會的人際關系反而會變得越疏遠越來越冷漠?現在我可以說就是因為這些社交工具隻能滿足人們的淺層交流需求,並且在社交工具和淺層交流越來越泛濫的前提下,人們的深層交流需求卻越來越難以得到滿足:在以“快速而雜亂”為主要特征的網絡世界和真實的社會生活當中,有誰會在意一個角落裡的人兒的私密心聲呢?若是一個人內心深處的深層交流需求長期得不到滿足的話,必定會對他的人生觀和世界觀產生負面影響,進而導致他與別人的關系越來越疏遠越來冷淡。所以說實際上並不是科技讓這個社會變得越來越冷漠,而是越來越泛濫隻能滿足用戶“淺層交流需求”的社交產品讓人與人之間的“深層交流行為”變得越來越困難之後,人們才會因此變得更加冷漠更加疏遠!也許有人會覺得這種觀點有點聳人聽聞,或者至少是缺少論據。那麼再讓我們從另外兩個行業市場的角度來探討一下這個問題。一個是國內的盜版市場,不管是在軟件還是在影視行業,都存在著較為嚴重的盜版現象。你可以把這種亂象歸咎於“市場需求”——國內用戶大部分收入較低,在消費不起正版產品的前提下,對盜版產品肯定有著巨大的市場需求,但問題是“這種需求應該被滿足嗎”?你消費不起就不要消費好瞭,你在消費盜版的時候有沒有想過這種行為會讓版權方蒙受損失,因此有可能失去研發更多新產品的能力呢?在一個不尊重知識產權的市場大環境中,企業如何獲得自主研發創新生產的動力?而對於那些提供盜版產品的“不法廠商”來說,表面上你是在滿足某類用戶群體的消費需求,但實際上你是在踐踏版權方的合法權益,並且這種行為會對整個行業的未來發展產生負面推動力。與此類似的還有中國的“國產片市場”,整天各種“裝瘋賣傻嘩眾取寵傲嬌拜金”。有的人說瞭,觀眾就對這種片子買賬啊,你有什麼辦法?我倒是沒什麼辦法讓全國觀眾的審美一下子提高到“中上等水平”,但是我知道有種東西叫做社會責任感或者叫做職業精神:你拍不出《阿凡達》《星際迷航》那樣史詩級的科幻巨作也就算瞭,你就不能拍點類似《蝴蝶》《心靈捕手》《少年菀得》這樣有深度有內涵的劇情片嗎?你偏要迎合觀眾們的低劣審美情趣嗎?在你的眼裡是不是隻有票房啊?你的內心深處還有沒有一點點的認同電影人是同教師一樣具有“人類靈魂工程師”作用的崇高職業?所以說有的時候企業不能把行業發展不利的全部責任都推給市場(OR用戶)需求,雖然你暫時還不具備改變市場亂狀的能力,但你至少可以對某些不合理不健康的需求“Say no ”!咳咳,有點跑題瞭額。最後再讓我們回到文章的標題中來,當人類社會正處於“科技與人文的交叉路口”的發展階段,社交產品們正在怎麼做,以及它們應該怎麼做?微博開創瞭個人媒體新時代,人人都可以通過這個渠道比較自由地表達自己對社會對世界的見解。表面看起來它擁有“終於釋放瞭人們的表達欲望”的巨大價值,但是你們忘記曾經的“博客網站”是怎樣在開啟瞭“人人都可以寫文章做媒體”的新媒體浪潮之後,如何被時代所拋棄的瞭嗎?為什麼會這樣?因為“讓人人都可以發出自己的聲音”這個事情本身並不具備十分巨大的價值,在西方某些萬惡的資本主義國傢裡,這早已是一項基本的公民權利,隻是在這個比一切社會制度都先進一萬倍的社會主義國傢裡,終於能夠“自由發聲”的一時狂歡造就瞭博客和微博的階段性成功。然後當一個國傢發展到“人人都可以發出自己的聲音”成為一項基本公民權利的時候,當一種比微博更符合時代特征更簡單易用的軟件工具出現的時候,微博必然會步博客的後塵,成為中國互聯網發展歷史當中的一道標記,僅此而已。至於微信,也不過是符合移動互聯網這個時代階段的所有產品當中的佼佼者,它的成功主要依靠兩大因素,即“市場先機”和“背後有騰訊這個互聯網巨頭做支撐”。微信的確讓交流溝通變得更加便捷瞭,但是在滿足人們的深層交流需求方面,它幾乎起不到任何促進作用。從這一點來看,微信在未來的價值是“有限度”的,它也並非無法打敗。目前來說,不管是在國際或者國內的社交通訊市場上,微信這款產品都還不具備無法撼動的絕對優勢地位。如果說微信是主打“熟人社交”的市場領域,那麼陌陌從其主打“與陌生人建立聯系”的功能層面來講,是實施差異化競爭策略的成功范例。但是陌陌這款產品的弱點在於:因為一開始有利用移動用戶當中對“約pao”需求較大這種“下等推廣策略”的嫌疑,導致它現在已經很難擺脫掉這個讓它在一開始取得競爭優勢的“負面影響”帽子,它現在說要搞“正經社交”,但隻要它不能對自身進行全方位的“手術”,剔除那些“心懷不軌嚴重影響用戶體驗的”非目標用戶群體,那麼它的未來發展就依然前途未卜。反過來看Facebook為什麼可以在世界范圍內取得巨大成功?因為它為全世界的人們提供瞭“可以在世界范圍內迅速地與他人建立聯系”的可能性(實際上在我們這個時代,還很難實現與世界上的任何其他人建立起最簡單的連接關系,更別說是建立可以與現實生活中相媲美的親密關系瞭),盡管它在“滿足人們的深層交流需求”方面的作用也乏善可陳,但是僅僅前面那個作用,已經可以讓它屹立在時代的頂端不動搖瞭。所以不管是微博或微信還是陌陌,都不應該忘瞭“社交產品”正是為瞭促進人與人之間的連接關系而被開發出來的,切不可被市場上的亂象所迷惑,也不能被利益沖昏瞭頭腦,這樣才能最終避免它們與自己的“初心”漸行漸遠。 雷鋒網原創文章,未經授權禁止轉載。詳情見轉載須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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